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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 Edw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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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Male. Chinese. Happily married guy with no kid.
Love all pleasant things around me.

Life is full of ups and downs,
but look on the bright side,
and follow the sun like the sunflower does.

有时愤怒,有时麻木

November 04

Nokia E72欧洲上市:E72 launched in Europe

N71是我比较喜欢的一部手机,最近也看到几个国外的朋友在用而且口碑不错。只是E71在中国的版本是没有wifi的阉割版,而且耳机插孔只是2.5mm。
诺氏早就放出风来要发行E72,可是半年了,只听楼梯响,不见“机”出来。今天偶然点击到nokia.co.uk, 突然发现E72已经在英国上市,售价359欧元,合人民币3600元,A little  bit of higher, isn't? :-)
先来看看图片!
July 02

新疆人不是中国人?

    今天新疆乌市的客户杨总来锦州,虽说是新疆籍,但人还是汉人。下午看完工厂,我带着他去**酒店,这是个四星标准的酒店,也是我们这个小地方最好的酒店了。可是老杨一出示身份证,出问题了。----酒店不接受他住宿! 原因就是因为他是新疆人,而现在是奥运安保关键时期,新疆的DT又闹得比较凶,所以新疆人不能住宿!!  晕死了! 没空跟前台理论了,换个酒店吧,结果大吃一惊,所有的酒店都众口一辞!
真让我倒吸一口冷气啊,,,,,, 看老杨和脸色都不对了,得,赶紧再换一家吧。找了一家小宾馆,用司机的身份证登记了,让客户住下。
晚上吃饭的时候,老杨喝高了:兄弟,新疆人啥时候成二等中国人了?
 
我相信这种情况不仅发生在锦州一地。这种不顾民族团结的一刀切式的执政能力,让我无言以对。
 
合着只要是新疆人就有东突的的嫌疑,就可能闹事儿,就有可能给公安机关带来麻烦,所以就必须严防死守?
 
让我想起了这两天在贵州的事,无论事实是不是象政府公布的那样“简单清楚”,至少我认为:这个地方政府的执政能力太TMD差了!
December 20

山东高唐“侮辱”县委书记事件调查

中国青年报12月20日报道   快要35岁的扈东臣没事总是盯着一张《拘留通知书》发呆,不是因为这张通知书记录了自己一段难忘的经历,而是这张通知书签发的日期——2007年1月1日,是自己34岁的生日。
同样一张通知书,对于47岁的董伟而言,意味着自己的2007年从开端就不同寻常——快一年了,他一直为自己的命运奔走,希望能够早日得到公道一些的“说法”。
他们都工作、生活在鲁西北平原的一个县城,名叫高唐。
高唐,中国书画艺术之乡,书画大师李苦禅的故乡。这个位于山东省西北部、人口47万的全省改革试点县,近年来提出了建成“全国经济百强县”的口号,一些目标的设定,比如,要在“山东西部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要成为“区域性中心城市”等等,刺激、激励着一些高唐县的决策者,也关系到普通百姓的生活。据称,高唐县名列山东省“县市竞争力十强”第六位,2007年,预计实现生产总值147亿元。新建的多个城市广场,场景浩大,新修的水面壮阔的湖泊,景色宜人。被高唐县有关官员称为“城市规划上水平,城市形象显特色”。然而,出于对民生问题和公共事务的关心,不断有人在网上发表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些看法,这些并非歌功颂德的言论触怒了当地的某些领导。2007年初,随着董伟、王子峰、扈东臣等人因在“百度贴吧——高唐吧”发帖子被刑事拘留。董伟,高唐县民政局地名办主任。王子峰,高唐县医院主治医师。扈东臣,高唐县一中体育教师。他们被拘留的原因是涉嫌“侮辱”、“诽谤”现任高唐县委书记孙兰雨。
由于种种原因,这一事件从发生至今,一直没有公开,不为外界所知。为此,本报记者赶往山东省高唐县进行了调查。
发帖之后
“我没有受过任何处分,也无任何生活污点。”在经历了被拘留、逮捕之后,有着31年机关工作经历的董伟,依然强调着这些事关自己声誉和清白的履历。甚至在反映情况的申诉书和拘留通知书、释放证明书等资料之外,总不忘出示一张“全省地名工作先进个人”荣誉证书。
董伟,男,47岁,1976年参加工作,198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高唐县民政局地名办主任,副科级干部。
据他回忆,2006年12月20日左右,他与几位老同学聚餐,喝了点酒,于当天22时30分左右回到家里。接着,他用卧室里的电脑上网看了“百度贴吧——高唐吧”里的帖子,有一条内容说“高唐进入全省六强,成为经济领头羊”。此时,董伟想到的是地方财政吃紧,他的“医疗保障卡”里已经3个月没有按时支付医保费了。一时兴起,他跟了两条留言,一条是“孙烂鱼更黑啊”,一条是“居家过日子都要量入为出,没钱了,还搞什么建设”。
高唐县委书记名叫孙兰雨。至今,董伟依然认为,自己发帖子只是表达对地方建设、地方领导的个人观点,并无出格之处。
2006年12月31日16时30分,董伟正在高唐县民政局三楼自己的办公室里,两名警察突然出现在他面前。警察问他一些诸如“你是董伟吗”、“你家里有没有电话”、“你上网吗”等问题。随后,表示“你跟我们到局里去一趟,有个事情需要调查落实”。
就这样,董伟上了警车,被拉到高唐县公安局刑侦一中队。在这里,他被继续追问“有没有在网上说过什么不负责任的话”。
此时,董伟早已将自己上网跟帖的事情忘了。经过警察提醒“内容涉及县里的领导”,他才恍然大悟,态度诚恳,主动承认“有这种情况”。
随后,他被县公安局留置,21时左右,一名年轻警察问他:“饿不饿,要不要买东西吃?”董伟心里格登一下,这意味着当天可能不能回家,他开始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就说:“我不饿,就是烟不够,你去给我买盒烟吧。”旁边一名警察听后,从屋里拿了盒烟给他。
2007年新年钟声即将敲响的时刻,他和另外两个年轻人被集中在一起。当时,他们互相并不认识,后来知道,另外两人分别是医生王子峰、教师扈东臣。
扈东臣回忆,自己根本没有在网上发帖,是警方根据电话网址查到了他所在的中学,由于是公家的电脑,究竟是谁发的帖?说不清。而警方认定是他发的,随即把他带到县公安局刑侦一中队。但他坚持说自己没有发帖子,“态度不老实”,被用手铐铐在了椅子上。3个人默默无语,被关了一夜,他们谁也没有料到,这仅仅是一个开始。
第二天是2007年元旦。上午,董伟问一名警察:“我们这事很简单,没什么事,就让我们回去吧。”得到的答复是:“等着,领导要听汇报,等领导定完再说。”
王子峰也对“等着,领导要听汇报”的答复记忆深刻。
此时,董伟的妻子方文菊闻讯赶来,给他送来治疗糖尿病的药物和衣服。由于身患糖尿病,董伟离不开药物。面对妻子困惑、痛苦的表情,董伟说:“我没什么事,就在网上写了‘孙烂鱼更黑啊’6个字,放心吧。”
事件升级
2007年1月1日16时,他们3人被送进了高唐县看守所。当时,董伟感到“脑子有点蒙”,“转不过弯来”。在刑事拘留手续上签字的时候,他感到旁边还有人扛着摄像机在摄像。
一份交给家属和单位的《拘留通知书》显示,高唐县公安局“于2007年1月1日16时将涉嫌侮辱罪的董伟刑事拘留,羁押在高唐县看守所。”
几天后,在高唐县看守所里,董伟、王子峰、扈东臣被安排收看电视,在高唐电视台“警方在线”节目中,他们看到了自己戴着手铐走进看守所、在拘留手续上签字、被审讯的画面。为此,县公安局副局长还发表了讲话。在电视解说词里,他们的名字变成了董某、王某、扈某,并说破获了“攻击县委、县政府”的“重大网络刑事犯罪团伙”。由于没有任何遮盖处理,他们3人“出事”的消息在整个高唐县广为流传。
此后,高唐新闻、警方在线等节目连续5天在高唐电视台播出这些内容。
在看守所里,他们还看到了高唐县公安局以“案情复杂”为由作出的“延长拘留”的决定。形势变得越来越微妙。1月14日,高唐县人民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不准逮捕。1月15日,案卷又被重新送到检察院,检察院作出了对3人批准逮捕的决定。
此时,方文菊从聊城请来了律师,但律师到当地后,没有被准许会见正在羁押中的董伟。
此时,家属们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方文菊交纳了1.5万元律师费。
出乎意料的是,1月21日,高唐县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撤销对董伟的逮捕。同一天,高唐县看守所发出《释放证明书》,对董伟予以释放。
走出看守所之后,家人把董伟领到了浴池,让他洗个澡。面对痛哭流涕的妻子,董伟说:“哭什么,就当我(进看守所)体验生活去了。”
1月31日,高唐县公安局以“情节轻微,不认为是犯罪”和“发现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为由,分别宣布对董伟、王子峰、扈东臣的案子予以撤销。
3月5日,董伟向高唐县公安局提出申请,要求该局赔偿自己拘留期间聘请律师而损失的5000元钱(被释放后,原来交纳的1.5万元律师费被当事律师退回1万元)。并希望高唐县公安局以“相同方式”在县电视台对自己公开赔礼道歉,恢复名誉。高唐县公安局接到了申请,但一直没有回音。
2007年6月19日,高唐县人民检察院发出《刑事赔偿决定书》,以该院“违法侵犯人身权”为由,决定赔偿董伟人民币1756.86元。王子峰、扈东臣也得到了数目大致相同的赔偿。
沉默,还是发声?
2007年12月18日,记者在高唐县人民医院找到王子峰时,他正在病房进行查房。王子峰,37岁,毕业于济宁医学院,从医14年,现为高唐县医院血栓中心主治医师。
2006年12月23日左右,王子峰中午喝了点酒,回到家里,想到在医院听到有病人抱怨,说工资、医保费用都没有按时发放,就发帖子说:“高唐这么好,怎么搞得工资都发不出来?”还不指名地骂了县委书记一句脏话。“就是借着酒劲儿发句牢骚。”王子峰事后这样认为。
当他从家里被带到高唐县公安局刑侦一中队后,他也被追问“在网上发过什么言论”这样的问题,不同的是,他不断被追问“为什么攻击领导,谁指使你干的”等问题。
被释放时,是单位一把手签字担保,王子峰表现出犹豫、矛盾的神情。为了不给单位带来麻烦,他选择了沉默,没有主动向外界反映自己被羁押21天的情况。面对记者,他小声说,还是希望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恢复名誉”。
在高唐县一中,记者找到扈东臣时,他还坚持说网上的帖子不是自己发的。对电视台播出他戴上手铐走进看守所等镜头,他至今感到难以面对自己7岁多的孩子,觉得“难以解释”。“我需要平静地生活,校长也对我很好,我认了。”他淡淡地说。
3人中,只有董伟还在为此事奔走。被释放后,在家里休息了一周,他就开始向聊城市纪检委、检察院和山东省纪检委、检察院反映问题,至今没有结果。甚至,向上级寄送材料,他和家人都心有余悸,不敢在高唐县寄出,而是选择到附近的县市寄出,大多石沉大海。
董伟、王子峰表示,即使他们真的“侮辱”了县委书记,也应该是民事纠纷、自诉案件,就是县委书记可以自己到法院起诉他们,而不应该动用刑事警察、网络警察,甚至由检察官出面,进而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拘留、逮捕等方式来追究刑事责任。
方文菊的理解比较简单,看到丈夫被拘留、逮捕,她曾大哭一场,悲伤中,她曾想,也许领导“在气头上”,自己代表丈夫“赔礼道歉”,“磕头还不行吗?”
被释放后,董伟还是经常上“百度高唐吧”,在一个批评高唐现状的帖子背后,他看到了这样的留言:“已阅,转公安局长,批捕楼主(指发帖人),速!!”随后的跟帖有“楼上真逗”,“你没胆量,就该让别人说实话啊”,“发帖要慎重啊,朋友,很担心你!”
董伟眼睛一热,署名“佚名”发出了《加强对县委书记的监管刻不容缓》的帖子。在帖子里,他写道,县委书记作为党的基层机构的首脑、地方百姓父母官,官职不算大,权力可不小。诚然,多数县级领导都能洁身自爱、廉洁从政,但也不能否认,县里个别领导大搞一言堂,只顾及个人官位,不考虑造福一方,遇事只允许讲政绩,隐瞒自己从政方面的各类失误,为自己升迁铺路。这样的干部,损害了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败坏了党在基层的形象和威信,已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大障碍。为此,他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加强对县委书记的监管;中央和省级纪检、组织部门应尽快完善相应的监督机制,对县委书记的从政业绩每年定期查访、考核,遇到突发事件要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予以公开,以安抚地方百姓。他希望以此“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董伟说,在网上发表这个帖子,他不是针对某个人的。
至今,他还希望县公安局、电视台能够对他作出经济赔偿,至少,应该弥补家里聘请律师的花费,减少自己的经济损失。为此,他曾草拟了一个协议,只要公安机关给予一定经济补偿,自己就不再提任何要求。但这一协议拟出后,就没有了下文。
记者来到高唐县公安局,曾负责并参与侦办该案的高唐县公安局网监大队队长刘清广表示,这一案件,公安机关是依照程序办案,逐级汇报,公事公办。至于最后办得怎么样,不是公安局哪一个人能决定的。
在高唐县电视台,副台长陈洪春表示,当初播出刑事拘留董伟等人的画面和新闻,是县里定的,有领导审片,当时领导指示连续在《高唐新闻》节目中播出10天,高唐电视台连续播出5天后,就自行决定停止了。事后,还曾担心领导追问此事。 (本文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刘畅) 

 

湖南政协委员批评交警奢华搬家被报复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 黄志杰/湖南邵阳报道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找到王惠民的时候,他正在湖南邵阳市一个不起眼的小宾馆里。这位邵阳市政协委员,蜗居在宾馆最角落不足十平方米的一个小房间里。房间只有三面墙——由于房屋改造,房间的一面墙已经被敲掉,露着刺眼的大窟窿。
他已经整整一年没有回家,在这里,用着宾馆提供的廉价牙刷、毛巾、拖鞋,以及快餐。但是,他特地花钱在这个房间的前后安装了3个摄像头,房间上房悬挂的电脑显示器显示着靠近这个房间的每一个行人,以让他迅速作出反应。“他们已经破坏了规则,我不知道他们会用什么招,只能全力自己保障安全。”调查显示:在针对王惠民的刑事侦查中,邵阳警方以及一些相关部门进行了一系列司法文件造假行为,每一步都触目惊心。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查阅到2007年10月17日邵阳市公安局双清区分局的一份通报,其中说:“2006年5月在侦破王惠民等人寻衅滋事、打伤城东交警大队民警一案中,抽调了尹志军、宋盛祥、康严勇等民警组成专巡查组(记者说明:原文如此)进行侦查。侦办过程中,三民警弄虚作假、模仿14份被告知人的字迹,假造了《法医结论告知书》欺骗组织。分局副局长罗文忠在该事件中负有‘未及时制止办案民警弄虚作假行为’的责任。”
这份通报给与了三名民警及副局长罗文忠通报批评、扣发6个月岗位津贴、取消全年评优评先资格的处分。“公安这份通报来得太迟,而他们承认的这部分更只是冰山一角!”公安局并没有书面撤案,也没有结案,王惠民至今背负着“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虽然生意困顿,但王依旧放弃一切,包括家庭,在邵阳各种部门之间勉力周旋,执意要一个清晰的说法,“揭开所有的内幕”。
提案直指交警支队三次奢华搬家
参与该案调查的多名人士认为:某种程度上而言,事情的源头正是因为王惠民的这种性格上的固执和决绝。王惠民原来经营玻璃生意,是邵阳湘桂黔建材城个体协会副会长,并由于在工商界的成绩成为邵阳市政协委员。而就在湘桂黔建材城正对面,则是邵阳市交警支队的大楼、友谊国际酒店和花园式小区。
即便在内陆省份湖南,邵阳市经济指标排名也不靠前,与市区绝大多数建筑的老化相比,交警支队的大楼、酒店和小区显得富丽堂皇、现代气派。
这已经是交警支队在数年内第三次搬家。本刊记者实地观察了前两次的新建大楼——相比之下,即便是这些交警支队短暂使用过的主办公楼,在现有邵阳各单位大楼中也属上乘。(配四张图片对比每次搬家)
交警支队哪里来的这么多钱?2006年邵阳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上,王惠民提交了205号提案,题目是《政府不能纵容职能部门影响邵阳经济环境》。
提案将问题直接抛向交警:“邵阳市的交警们对外地车辆进行了比较严厉的罚款,少则几百,多则几千,虽然他们将大部分罚款上交财政,然而财政又全额返回给交警支队。支队把这一笔钱一部分用于办公费用,一部分用于干警的奖励提成,另一部分就用于建豪华办公楼、住宅等等。短短几年间邵阳市交警支队办公地点就迁移了三次,浪费了国家大量的土地资源。最后一次搬迁耗资数千万元,这些钱浸透了数以万计司机们的辛酸血泪。”
“据说现在要见邵阳市交警支队长必须经过六道门才能见到,老百姓还反映只要在交警部门工龄比较长一点的同志,大多数分了好几次住房,有些交警还把住房卖给了本单位以外的人。另外,交警部门还与一些停车场联手,他们把违章车辆扣进停车场,而停车场向司机收取2-4倍的停车费,停车场再返回一部分给交警支队。损害一些司机合法权益。”
“这种政府返回,社会也返回的现象使得交警们个个都富了起来,他们富了不要紧,问题在于各个职能部门都眼红,纷纷效仿。一些职能部门拿着国家的法律法规做工具,受利益驱动以罚代管,什么事情只要交了罚款就行了,这种做法既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严重影响了邵阳经济环境。建议政府不要继续对罚款全额返回,邵阳虽然很穷,穷就节约一点,花几千万建豪华办公楼不如多为老百姓多做几件实事。”
交警资金来源追问
言辞犀利、毫不留情,王惠民这个提案如同在邵阳这个平静的水潭中投入一颗重磅炸弹,反响随之而来。邵阳市财政局首先对交警支队搬迁的问题作出了回应。2006年6月9日,该局书面答复说:“近几年来,市直一些职能部门整体搬迁修建新的办公大楼,基建经费来源大都是从提高单位的罚没收入或行政性收费的返回比例(一定三年或几年)中或超收分成中解决。这些规定和措施对于财力紧缺、机关院落建设严重滞后的我市,发挥单位筹集资金的积极性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但是,有个别单位由于办公楼设计和场地等超前性不够,跟不上管理和发展的需要,一修再修,造成资源浪费,罚没收入和行政性收费的返回比例连年攀高,受利益驱动以罚代管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邵阳市财政局解释,交警支队的罚没收入返回比例是这样的:2004年以前是75%,2005年为解决市城区交通指挥信息系统建设的经费问题,市政府于2005年12月23日由市长黄天锡主持政府常务会议,会议决定该项目建设资金为:市交警支队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按规定应上缴到市财政部分,市财政2005年只收取净收入300万元,2006年收取400万元,多余部分全部返回给市交警支队,2007年恢复原上缴体制。
在湖南省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2005年公布的第一批临时检测点中,邵阳市区周围只在市郊十井铺设立了一个检测点,设点原因为“控制市大型厂矿往娄底等地的超限车辆”。该领导小组同时发布文件明确“严禁以罚代纠,收费放行。”
根据这个文件,王惠民继续针对十井铺检测点的收费问题较真,向各交通部门反映:司机们在这里遭遇严重的乱费。湖南省公路管理局据此进行了调查,调查报告说:邵阳城郊公路局于2003年购置的一台携带动态检测仪使用一段时间后损坏,“为了不影响治超检测工作,原本想租用个体户黄某等人合伙经营的地磅用于检测,但黄老板觉得租金太低不合算,于是直接向被检测车辆收取过磅费,双轴车5元/次,三轴车10元/次,四轴车20元/次,四轴以上车40元/次。”“经查实,地磅属于违法临时构筑物”,调查确认,该检测点并没有根据省里文件要求对超载车卸载,而是收费放行。经过王惠民这次反映情况,对过往车辆收取过磅费被邵阳市纠风办责令停止。
首次在邵阳“四大家”门前抓人
紧接着,交警、十井铺、乱收费、停车场,这些王惠民提案中的主要元素构成了一个刑事案件。而王惠民,则是这个案件的头号“犯罪嫌疑人”。
2006年5月9日,十井铺,交警支队双清大队两名民警在扣下一辆载着瓷砖的东风货车,过磅后,交警认定该车超载,连车带货送往林化厂华诚停车场扣押。这辆车的货主是湘桂黔建材城的业主金伟、马西平。
邵阳市公安局2007年4月5日的调查报告这样叙述接下来发生的一切:当天上午10点左右,王惠民、罗川、邓建明等人纠集建材城经营户40余人到林化厂停车场(王惠民、罗川没有到停车场去),要停车场负责人将货车放走。停车场负责人刘卫东没有见到放车单拒绝放车,即遭部分经营户推打,正在现场的交警杨国伟也被打伤。110民警及时赶到现场制止事态扩大。2006年7月11日,双清公安分局将此案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7月15日,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金伟、肖军、李大平刑事拘留。
2006年7月18日,警方在市政协大门口将王惠民刑事拘留。“这是目前所知邵阳第一次在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家门前抓人。”邵阳市人大常委会常委肖百中说。根据中央政法委的1996年政法(1996)18号文件规定,今后各级公安机关对有犯罪嫌疑的政协委员采取刑事拘留、逮捕强制措施前,应向该委员所在的政协党组通报情况;情况紧急的,可同时或事后及时通报。”因为就在政协大门口,拘留当时,王惠民表示希望就近向政协通报,遭到拒绝。事后,双清区公安分局在针对此案的情况汇报承认:这是政协意识淡薄、政策观念不强的表现。但该分局同时也解释说:当时没有向政协通报是因为“中央政法委的18号文件没有发至县级公安机关,因此全然不知。”
人大、政协的另一种调查
问题的焦点集中在两个地方:第一,王惠民在其中充当什么角色?第二,当时发生打架了么?有人受伤吗?市公安局承认:王惠民并不在现场。
事件发生之后,邵阳市人大、政协也组织了调查。邵阳市人大常委会常委肖百中、市政协常委曾祥琪向《瞭望东方周刊》介绍说,他们调查掌握的事实过程是:交警扣车到停车场后,刚好快要下大雨,货物包装会被淋湿,两个货主连忙区找担任建材城个协副会长的王惠民、罗川来调解放货。王、罗来到双清区交警大队交涉,因主管领导不在,王、罗又有其他事情,便委托个协理事邓建民代为处理,然后离开交警大队回去了。邓建民即同三十多位经营户来到停车场,交涉过程中,交警杨国伟突然出现。随后,五六车社会闲杂人员也赶到停车场,与经营户形成对立,关住大门,把一部分经营户堵在场内,场面顿时紧张紧张。为防止事态扩大,邓建民和另一经营户打110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后控制了事态。整个过程没有造成人员受伤、财产损失。这车瓷砖,至今放在停车场内。
当天的处警记录显示:报警者中,除了建材城的经营户,还有有停车场老板刘卫东和交警杨国伟。王惠民向本刊记者解释说,被扣押的货车货主是建材城的经营户,他是作为建材城个协副会长,应邀去交警大队交涉,属于正常履行职责,与当事人和货物并无直接利益关联,没有找到领导后有其他事情就走了。停车场内的冲突与之没有关系。
邵阳警方显然不同意王惠民这样的辩解。双清区公安分局在2007年1月8日向邵阳主要领导的情况汇报中认定:建材城经营户冲击停车场,致使交警杨国伟轻微伤,“如果没有王惠民处于个协分会领导的地位,如果没有王惠民的策划、组织、怂恿,这种结果是不会发生的。虽然王惠民没有到现场,但必须对此负全部责任。”
意外发现:警方在26份司法文件中造假
案件涉及人数众多,但是警方显然将矛头指向王惠民。即便是邵阳市公安局,也在2007年4月5日向市委督察室的报告中,承认“办案显失公正。”比如,“邓建民在该案中即是组织者,又是具体行为的实施者,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办案单位没有对她采取任何的刑事强制措施。”同时,另一被公安认定为主要组织、策划者的政协委员罗川,也没有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而王惠民则被刑拘。
案件直到一年多之后才出现转折点。事发后的2006年6月1日,交警杨国伟、停车场老板刘卫东起诉两位货主金伟和马四平,以受伤为由进行民事索赔。由于警方正在刑事侦查,直到2007年9月10日,双清区法院才对该民事案件开庭审理,此时杨国伟和刘卫东的索赔数额分别为21212元和6650元。
已经被取保候审的王惠民继续得到两名货主的信任,担任辩护人。庭审中,两名货主都备感委屈,因为他们仅仅因为是货主而被起诉,事发当时马四平根本不在现场,金伟到现场时事态早已平息,而且,至今该车货物依旧扣在停车场,两人损失巨大。
核对庭审证据时,王惠民意外发现:双清区公安分局关于交警杨国伟伤情的《法医结论告知书》上,有自己的签名和手印,但是这个签名显然不是自己的,手印更不是。他赶紧将另外的告知书上的签名进行核对,发现全部26份告知书都是假签名和假手印(涉及14人,除了杨国伟和刘卫东两人只有一份之外,每人两份),这些所谓的“被告知人”多是建材城经营户,而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些《法医结论告知书》。
这些文件,是法院从警方调取的。如果王惠民自己没有担任该民事案件的辩护人,将无法发现这个造假行为。“这个重大转折来得太意外。”
法医鉴定——假
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公安为什么要造假?而且是《法医结论告知书》?人大和政协的调查说事发当时没有造成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但是警方认定有人员受伤,并以此进行刑事立案。警方刑事立案正是建立在对交警杨国伟的轻微伤法医鉴定上。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查阅了这份邵阳市中兴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书》。主检法医师申宝生和副主任医师唐红兵在鉴定意见上认定:“杨国伟有(1)多处软组织挫伤;(2)脑震荡;(3)阴囊挫伤。此损伤轻微。”
这样的鉴定意见显然不会被建材城的经营户们认可,他们认为当时并没有人员受伤。
交警杨国伟到底有没有受伤?市政协常委曾祥琪、市人大常委会常委肖百中几经努力,最终调出了杨国伟在邵阳市中心医院住院22天的全部病历和每天用药清单。“杨国伟并没有受伤。”两人向《瞭望东方周刊》介绍说,杨国伟住院期间所用医药费3686元中没有一分钱是治伤用的药品,连红花油、跌打丸、三七、白药等最常见的治伤药都没有用。
曾、肖两人分析说:杨国伟住院22天,于2006年5月30日出院,法医鉴定时间也是5月30日,因此法医根本看不到杨国伟受伤情况,但是在鉴定中却明确说:“检验所见:右肩部有一4×3平方厘米青紫,左大腿内侧有一4×3平方厘米的青紫、压痛……”法医申宝生解释说,他确实没有看到伤,是根据病历和杨国伟自己提供的照片写的鉴定。但肖百中调查显示,杨国伟提供的照片来自一个私人照相馆,“申宝生是一个有多年经验的法医,应该知道这样的照片不具有法律效力。”
法医鉴定认定杨国伟脑震荡,但在医院病历中第二天就已明确排除了脑震荡诊断,5月10日查房病历记载:“患者无意识障碍,故不考虑脑震荡诊断。”而杨国伟住院22天,病历中从没有提到法医认定的“阴囊挫伤”。因此,曾祥琪、肖百中认为,法医关于杨国伟的三点鉴定结论都存在明显疑点,法医存在严重的弄虚作假行为,并以政协和人大的名义向市司法局提出质疑。市司法随后责成鉴定所复查。2007年10月8日,邵阳市中兴司法鉴定所向市司法局提交了一份《关于杨国伟伤情鉴定的补充说明》:“脑震荡的诊断不成立,阴囊挫伤的诊断欠妥,经复核讨论,鉴定意见为:杨国伟有多处软组织挫伤。上述损伤轻微。”
“病重”病人回家洗澡
邵阳市中心医院甚至还在2006年5月9日住院当天给杨国伟发了一份《病人病重通知书》,说明病情非常严重。反差极大的是:“病重”的杨国伟当天写了份请假条要求回家一晚。引起调查者注意的是,杨国伟并没有住在伤科、外科,而是住在内科老干病房传染科,其22天住院主要用药均为护肝胶囊等治疗乙肝的药品,而没有常见的治伤药品。
在问题得以暴露之后,邵阳市中心医院对这些问题解释说:内三科是综合干部病房,“杨国伟是公安干警、干部,而且受伤又不很重,无需外科特殊治疗。根据当时的情况和病人的要求收住院入内三科”。至于在拿到《病重通知书》的同时又请假,中心医院解释说,晚上杨国伟根据自己的病情情况,请假回家洗澡,拿生活用品。值班医师同意杨国伟的请假要求,因为病人最了解自己的病情情况。”
那么为什么“外伤”的杨国伟没有用治疗外伤的药物,二是用治疗肝病的药物?邵阳中心医院解释说:杨国伟住院期间,医师给予“丹参”活血化淤,治疗软组织挫伤;“养血清脑颗粒”护脑;“护肝胶囊”护肝。“我院认为杨国伟的住院过程和治疗过程是完全按照医疗原则进行的,以治疗外伤为主,附带治疗了乙肝。”
王惠民特地去查阅了被中心医院用来治疗外伤的“丹参”的说明书,其功能主治上注明:“活血化淤,通脉养心。用于冠心病胸闷,心绞痛。”“用于冠心病、心绞痛的药物用来治疗外伤?”王惠民认为,邵阳中心医院显然是不肯认错。但是,至少,医院后来“杨国伟受伤又不很重”的说法是对之前发出的“病重通知书”的自我否定。
案件如何收尾?
医院治疗、法医鉴定、刑事立案、刑事拘留环环相扣。杨国伟轻微伤的法医鉴定,是将王惠民等人拘留的基础。如果没有这个轻微伤鉴定,那么就没有当事人受伤,刑事案件的存在就直接出现疑问。“公安当然知道这样的法医鉴定给我们看了之后会引起质疑,所以他们就假冒我们的签名制作了这个假的《法医鉴定告知书》,我们在上面的签字等于承认了杨国伟受伤的事实。如果这些告知书又通过了法院的庭审证据认定,那么接下来他们就可以以此认定我们伤人,进而定罪。”王惠民这样分析警方造假的思路。
在诸多造假问题暴露之后,事件似乎得到缓解。“这个案件其他的案卷材料我们无法看到,如果公开,我相信还存在更多的造假问题。”王惠民说:“国家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个人化。当初我的提案直接触到了他们的痛处,他们显然是报复。拘留期间我转了两个看守所,整个过程居然交警都参与了。”
11月6日和11月12日,本刊记者两次与邵阳警方联系,但负责侦办王惠民一案的邵阳市公安局双清区分局局长龙卫平以未获得上级批准为由,婉拒了本刊记者的采访。2007年2月10日,湖南日报群工部以《来信摘编》的形式向省委领导反映“邵阳一政协委员写提案件遭报复”。3月3日,湖南省委副书记梅克保批示要求时任邵阳市委书记的盛茂林过问此事,并妥善处理,“切实保障政协委员的民主权利”。
事实上,针对交警提案的同时,2006年王惠民还反映邵阳市公路管理部门在十井铺乱收费的问题,并被省公路管理局于当年3月30日书面核实确认、责令当地部门整改(前文已提及)。然而一个多月后,当年5月15日,邵阳市城郊公路管理局就向双清区公安分局提交报告《强烈要求严惩王惠民、罗川为首的黑恶势力》。而城郊公路管理局这份报告也被警方作为王惠民的背景材料向邵阳市相关领导汇报。
“我至今仍是犯罪嫌疑人。试问:整整一年的刑事侦查,如果我有一点其他的违法问题被查到,我能坚持到今天么?”王惠民说,如果真相不公开,那么,更多的市民依旧会认为,他是在利用政协委员的身份逃脱法律的制裁。至记者11月14日发稿为止,王惠民没有接到撤案通知。(完)
稿源:瞭望东方周刊
作者:黄志杰/文 李根/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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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有趣,信手拈来